香港新闻网6月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社会福利署昨日宣布,“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由昨日起正式实施,并展开第三阶段“新申请”程序。社署发言人表示,现时没有领取普通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的65岁或以上长者,可由即日起提交“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申请。在接到申请後,社署职员会安排约见申请人,以核实他们的申请资格。
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可从社署网页下载,或在各社会保障办事处索取。申请人填妥申请表格後,可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透过传真、电邮、邮递或亲身到区内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提交,或由其他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转介,申请人亦可授权其他人士代其递交申请。
社署:不必急於初期交申请
社署发言人提醒市民,在“新申请”阶段下的长者,只要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申请,及符合“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申请条件,即可获发由生效日期(即2017年5月1日)或合资格日期(以较迟者为准)起计的一笔过款项,申请长者毋须急於在“新申请”阶段的初期提交申请。
若长者的入息及/或资产超过“高额长者生活津贴”规定限额,但符合“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规定限额,可考虑申领“普通长者生活津贴”,但上述的一笔过追溯款项安排并不适用於“普通长者生活津贴”。
社署昨日亦发出“邮递提交申请”阶段下的第二批黄色通知书给现正领取高龄津贴的长者,及现正领取普通伤残津贴的65岁或以上长者,通知他们可经“邮递提交申请”安排申请“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如他们符合入息及资产限额而又选择转为申领“高额长者生活津贴”,须填妥随函夹附的“邮递提交申请表格”,并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社署。
合资格长者可获发由生效日期(即2017年5月1日)或合资格日期起计(以较迟者为准)的一笔过款项(当中须扣除同时期已发放的津贴)。
36万长者自动转高额津贴
社署亦将於下周一向第一阶段“自动转换”安排下合资格领取“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长者发放一笔过款项。有关款项将存入他们现时领取“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银行户口。社署发言人表示,社署於上月3日共发出约36万封绿色通知书予属第一阶段“自动转换”的长者,他们都是“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并在社署的记录中符合“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在生效日期适用的入息及资产限额。
发言人补充,部分长者可能会因各种情况,包括未有及时通知社署更新其通讯地址、邮递失误等,以致收不到绿色通知书。社署共接回逾3,000份未能送递的绿色通知书,经社署主动联络,已成功接触其中大部分的长者,但有小部分的长者经多番尝试後仍未能联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