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31日电 (记者 杨威利)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31日判决旺角暴乱9名被捕男子即时监禁28至51个月不等,另外一被告被判入教导所。香港政界、法律界人士接受中通社记者访问时指出,此次判决刑期合理,冀判刑发挥阻吓性作用,向香港社会特别是易受煽动的年轻人传达清晰讯息,不可用暴力行为表达政治诉求。
身兼执业律师的香港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解释,参照以往暴动罪判刑的判例,刑期一般在4到6年之间,考虑到被告年纪较轻,法官已对刑期稍微扣减,他相信目前刑期是合理判刑。
他又指出,这次的判刑告诫香港社会特别是年轻人不要以身试法,政治诉求不能用暴力表达,也不能合法化暴力行为。法官判词说得很清楚,暴力行为绝对不能接受,一定会付出代价,并非反对派所指的“只要动机正确,犯了法也无所谓”。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这次的判刑具有阻吓性,刑期合理,对年轻人来讲是一次法治教育,即无论动机如何,违法行为必须要受到法律制裁,打破某些法律界反对派人士所谓的“违法达义”神话,让法治重回根本。
他特别指出,违法的年轻人已经受到制裁,但一些在背後鼓吹、煽动年轻人违法的“幕後黑手”,才更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希望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顾敏康认为,暴动罪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对社会危害极大,市民特别是年轻人在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必须要以和平的方式进行,这是非常清晰的讯息。他希望年轻人通过这次事件要觉醒,勿再将大好时光浪费,“成为其他人的炮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