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9日电 台北消息:现任民进党籍台南市议员吴通龙,被检举於上一届议员任内,涉嫌以妻子及友人等3人名义,向台南市议会申请领取助理补助费,还浮报公费助理薪资,藉此诈取17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事後,吴虽缴回犯罪所得,但台南地检署29日侦结,仍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将4人提起公诉。
检方调查指出,吴通龙於2010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12月24日止,担任台南县、市合并升格“直辖市”後的第一届台南市议会议员,随後2014年12月25日起连任迄今。他在担任第一届市议员时,明知议员公费助理补助费系市议会编列预算支付,并非议员薪资的一部分,也不是对议员个人的实质补贴,但却陆续以妻子、梁姓女性友人及林姓女员工等3人名义,向议会虚报公费助理名额或浮报公费助理薪资,涉嫌诈取公费助理补助费共170万1782元。
侦查中,吴通龙坦承,他曾主动询问梁女、林女,因服务处开销大,议员薪资不敷使用,是否愿意挂名担任他的公费助理,将薪资作为服务处开销及公关费用;对方基於情谊及员工身分同意,并未领取任何议员助理薪资。而案发後,吴通龙夫妻已缴回不法所得,检方宣告没收。
台南地检署29日侦查终结,并依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及涉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嫌,以及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嫌,将吴通龙等4人提起公诉。
另据媒体报道,去年至今,台南市已先後有4名现任及卸任议员因涉诈领助理公费遭到调查。其中,前市议员杨丽玉在去年5月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与伪造文书等罪判刑8年半;前市议员陈文科涉诈领助理公费649万余元,去年9月12日被检方依贪污罪起诉。另外,市议员陆美祈也涉嫌诈领助理公费,两届任期共诈领达500万元,案发後筹款缴回全部犯罪所得,检方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