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18日电(记者 卓隆)香港旺角2016年2月发生暴乱,涉及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名被告的案件1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布裁决,梁天琦、卢建民参与暴动罪罪名成立,两人需即时还柙。
当天早上,由4男5女组成的陪审团展开第三天退庭商议。至下午5时许,陪审团经过约30小时商议宣布裁决。
本案中,梁天琦被控一项煽惑暴动、两项参与暴动罪及一项袭警罪,他早前已承认该项袭警罪。当天,陪审团一致裁定梁天琦一项参与暴动罪罪名成立、一项煽惑暴动罪罪名不成立,另一项参与暴动罪则未能达至有效裁决。
其余4名被告分别被控参与暴动、非法集结等罪名,陪审团一致裁定第三被告卢建民一项参与暴动罪罪名成立,另外3人罪名不成立或未能达至有效裁决 ,当中1人脱罪当庭获释。
至於陪审团未能达至有效裁决的控罪,法院决定下月11日再开庭处理。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包括梁天琦、卢建民在内的数百名暴徒在旺角与香港警方爆发严重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警方在旺角暴乱後拘捕超过90人。此前,多名暴乱参与者被定罪及判监。2017年3月至今,香港法院已判处近20名暴徒暴动罪成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