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门5月14日电 (记者 肖龙) 被中止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职务的苏嘉豪,涉非法集会案,14日再度於澳门特区初级法院开审。
案件开审前,法院大楼门外约有20多记者在守候,法院门外有保安员驻守,附近一带亦有警察巡逻。
上午9时许,苏嘉豪抵达法院时,只是向在场记者表示有信心,没有接受访问。
控方案情指,苏嘉豪和郑明轩於2016年5月以“新澳门学社”名义,在要求特区政府撤回资助暨南大学1亿元人民币的游行後,在行政长官官邸外非法集会,因没按警方指示离开,并呼吁在场人士将写有要求的传单折成纸飞机扔入官邸,同被控加重违令罪。
庭审中,苏嘉豪和郑明轩均承认当天参与游行,且在控诉书所指的时间和地点出现,但否认指控,尤其是鼓动和带领市民前往特首官邸。
随後当日负责政府总部一带维持治安的警长出庭作证。证人称,案发当天接获上级通知前往特首官邸,因为有消息称郑明轩和苏嘉豪会带人前往官邸递信,而有关行动并无接获游行发起人的正式通知。由於两人在官邸附近发表演说,亦无预先通知,因此界定为非法集会。
庭上播放的片段显示,这名警长在衣湾斜巷的警方防綫曾至少5次呼吁在场人士离开,否则触犯加重违令罪。
法官宣布,15日早上继续听取其余证人作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