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10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大埔荔枝山村村长前年在家中失窃28只金钱龟及8只黑颈龟,总值约340万港元。警方在一名“龟友”的寓所搜获25只龟,事主凭龟背纹认出其中2只失龟。追寻来源後,警方在卖家,即本案被告的手机中找到31张龟只照片,虽然事主指能凭照片认出13只失龟,但法庭只能肯定上述寻获的龟只中,有2只属於失主。被告转售图利,经审讯後被裁定接赃罪罪成,昨日在区院被判囚18个月,另须赔偿买家38000元。法官督促被告好好反省:“你个仔仲好细。”
姚勳智法官指,57岁被告李允祥在短时间内出售失窃龟只,案情严重,但考虑到他没有类同案底及愿意赔偿,酌情处理,督促他好好反省。
供称受男子所托出售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卖出每只龟的得益只有1000元。被告愿意向买家作出赔偿,又指相信失龟可以物归原主。被告妻子与就读小六的儿子撰写求情信,希望尽责任的爸爸可以继续陪伴儿子玩。
控方案情指,警方其後在大围一单位搜获25只龟。事主认出其中两只为他养殖的,警方追寻来源後,在被告的手机中找到31张龟只照片。被告在警诫下声称“唔知濜龟点得懥”,并指是受一位名叫“陈仔”的男子所托出售龟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