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9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医生劳动条件改革小组(医劳小组)与台北市医生职业工会9日公布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有13%的女医生曾被要求签署文件承诺不会怀孕,另有近65%的女医生因人手不足不愿怀孕。
台湾《性别平等工作法》载明,劳动契约不得规定或事先约定受雇者有结婚、怀孕、分娩或育儿情事时,应行离职或留职停薪;亦不得以其为解雇理由。医劳小组调查发现,13%的女医生曾被要求签署文件承诺不会怀孕。
在访谈中,有不少女医生反映,求职面试曾被问及未来是否有怀孕计划;在较热门或人力不足的科别,曾被明示或暗示女医生不能够怀孕,甚至也遇过雇主指出“希望以後不要有育婴假情形出现”。
此外,在不愿怀孕的因素中,有近65%是因医院人力不足而不愿怀孕。因怀孕後必须靠请吃饭等拜托同事代班,产後还要面临“还人情债”的压力。25%的女医生担心,复职後工作量接近加倍。
医劳小组执行委员魏若庭表示,超过三成的雇主没有在医师怀孕时,主动协调人力,才使得怀孕者必须透过各种关系来自行协调。
而在怀孕与育儿请假部分,有37%女性未请满8周产假,其中有48%是因为工作环境不方便。另外,也有52%男医生因人力不足无法请育婴假。
医劳小组执行委员柯皓祯表示,台湾面临少子化的困境,但光是在医生职场,就出现那麽多的问题降低生产意愿。她呼吁医疗机构应主动安排人力补足职务缺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