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9日电 台北消息:一名男子於台湾陆军服役时,因除草人员除草时不慎扫飞帐篷营钉,导致小腿遭营钉击中而骨折,申请赔偿。台湾高等法院9日判决军方应赔偿新台币57万余元。
法院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2014年间於陆军特种作战指挥部服役,在营区操场训练时,有除草人员驾驶除草车在邻近草地进行除草作业。
除草人员没有注意草地上遗留营钉,导致近1公斤重的营钉遭除草机扫飞後击中陈男小腿,造成他小腿骨折。开刀治疗後因短时间无法复原,陈男只能办理停役,且留下肌肉活动受限等後遗症,至今仍需治疗。
陈男主张,负责架设、收拾帐篷的营区士兵未确实点收,才让营钉遗落;长官对於除草车在士兵训练处附近除草,可能使草地上的异物飞出而造成人员伤害,应能预见却还令人员和士兵除草、训练,有明显过失;请求赔偿医药费、抚恤金、劳动能力损害。
法院认为,军方因所属公务员过失导致该名士兵受伤,应负赔偿责任。审酌其因伤劳动能力有所损害,连同医药费、就医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判决陆军司令部共应赔偿新台币57万6901元,全案确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