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省理工(mit)博士生han nguyen
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2009年,25岁的麻省理工(mit)博士生han nguyen跳楼自杀身亡。han nguyen的父母之后将mit告上法庭,认为学校疏忽了儿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并要求索赔。近日,麻省最高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决,认定mit在案件中无责。
麻州最高法院指出,mit在越南越南裔博士生han nguyen的自杀事件中没有责任。法院称,学校并不负责监督和控制学生生活的各方面。而此前认为的学校要充当父母角色的“广泛认知”时代,已经早早过去了。
2009年,25岁的mit史隆管理学院博士生han nguyen从学校一栋建筑的天台,纵身一跃跳楼死亡。此前han nguyen曾两次尝试自杀,而法庭证词显示,han nguyen多次拒绝获得帮助。
在han nguyen自杀前,他曾接受了9名心理医生的治疗,但这9人都不是来自mit校内的心理辅导项目,此外也没有医生认为han nguyen有自杀风险。
但han nguyen的父亲则认为,mit此前就知道儿子“脆弱”的精神状态,而该校教授 wernerfelt 此前还帮助han nguyen舒压。
法官卡夫科(scott kafker)表示,如果大学知道某明学生此前曾尝试过自杀,或者有计划这么做,就应该担负起防止学生自杀的义务。
han nguyen父亲的律师jeffrey beeler表示,他的客户对裁决非常失望,但他仍希望此案能给予mit警醒,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mit目前拥有全美高校中最全面的心理辅导项目,其中包括2011年成立的专责小组,研究学生生活安排,并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治疗、普及,并且筛查抑郁症和自杀风险。
这是mit在过去几十年中遭遇一系列学生自杀事件后采取的改进措施,自杀学生中包括2000年纵火的韩裔学生沈丽莎(elizabeth shin,音),其父母状告学校没有尽到保护她的责任,该案到2006年才以学校做出私下赔偿而了结。
学校不是父母!麻州法院裁决:MIT对亚裔博士生自杀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