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7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立法院”27日针对“检察总长”被提名人江惠民的人事同意权案进行投票,最终以压倒性票数通过。江惠民预计於5月8日上任。
台湾现任“检察总长”颜大和任期将於5月7日届满。蔡英文提名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长江惠民,为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并送交咨文到“立法院”,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立法院”在4月23日完成审查後,24日将这项人事同意权案排入27日的院会议程。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当天召开党团大会後,党团书记长李彦秀表示,经讨论後,部分党籍立委认为被提名人属中立人选,因此党团对行使同意权持开放态度。
经投票,江惠民获同意票84票、不同意票1票、无效票2票,江惠民获得出席立委过半数同意票,成为新一任“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过去台湾“检察总长”由领导人任命,不须经“立法院”同意,也没有任期限制。2006年“立法院”修正法院组织法後,“检察总长”改为领导人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4年,不得连任。
江惠民当天受访表示,成为“检察总长”後,未来将有三点重要政策,包括实践司法改革,重新赢得人民信任、落实程序正义与人权意识,以及扞卫检察系统办案的独立性与中立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