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7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顶新公司以劣质油制成品油出售,前董事长魏应充等6人被以欺诈罪起诉。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7日二审大逆转,由一审的无罪改判15年徒刑。顶新表示仍会上诉。
案件缘起於2013年,彰化地检署追查大统长基混油案件,查出顶新从越南大幸福公司进口猪油、牛油等饲料油,提炼成食用油後贩售。而隔年顶新也被曝出产品使用有地沟油成分的全统香猪油,连续两次遭油品风暴波及,检方因此全面清查顶新油品。
彰化地检署在2014年10月起诉魏应充及顶新高层员工等6人,检方对魏具体求刑30年。
全案在2015年11月27日宣判,检察官认为无法举证顶新自越南进口的油品取自病死猪、未经检疫的猪屠体,也无法出示证明采用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是取自市场的回收油,判决涉案魏应充等6人无罪。
全案经上诉後开庭审理10多次,今日二审改判魏应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以易科罚金;其余5人判处无罪到11年6月徒刑。合议庭法官认为,原料油经顶新检验酸值过高、总集性化合物与重金属铅含量不符合食用油规定,相关专家监定意见都指向对人体有危害,只要有掺伪假冒行为就构成犯罪。
同为前味全食品董事长的魏应充,因被控指示下属混合不同种类的调和油判2年定谳,2017年7月28日入监服刑至今。
魏应充透过顶新油品案发言人欧阳劭玮发表声明表示,对於法院宣判的结果,感到十分遗憾,一定会再上诉,全力争取清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