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2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推行“广东计划”的目的,是让65岁或以上选择移居广东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毋须每年返港,亦可领取高龄津贴,津贴金额现时为每月港币1,345元。社会褔利署发言人昨日提醒长者,在“广东计划”下再次推行的一次性特别安排将於6月30日结束。符合资格并有意透过一次性特别安排申请“广东计划”的长者,请把握时间尽快提交申请。
发言人指出,社署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再次在“广东计划”下推行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但未能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规定(“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长者,毋须先回港居住亦能受惠於该计划。
申请人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广东居住最少一年,并提交其广东住址及相关证明文件(如租单、电费单)以办理申请手续。一次性特别安排於6月30日结束後,申请人除了必须符合其他申请资格外,还须符合“连续居港一年规定”,方可获发津贴。
邮寄申请以邮戳日期为准
长者如欲申请“广东计划”,可从社署“广东计划”网页下载申请表格及指引,或透过电话或邮寄方式向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索取。申请人须填妥“广东计划申请表”,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及近照两张寄回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地址:香港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0-2111室)。如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邮戳日期将被视为申请日期。社署於收到表格後,会透过预约安排申请人到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办理和完成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