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网站截图
《北京商报》援引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介绍,近年来,美国高粱对中国出口数量急剧增长,目前已从2013年的31.7万吨增加至2017年的475.8万吨,增长14倍。与此同时,美国高粱对中国出口价格由2013年290美元/吨下降至2017年200美元/吨,下降31%。由此导致中国高粱价格下滑,中国高粱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美国高粱对中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高,严重冲击中国国内高粱市场。”王贺军说。
观察者网注意到,有关对美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始于今年2月。
2月4日,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除了指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外,商务部还表示,上述进口高粱接受了美国政府的补贴。随后在2月底,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放了高粱反倾销调查问卷。
商务部称,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王贺军表示,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第30条和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第7.3条规定,在立案60天后,调查机关有权作出初步裁定并采取临时措施。本案于2018年2月4日立案,4月17日作出初裁,符合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
据了解,反倾销税通常由受损害产业有关当事人提出出口国进行倾销的事实,请求本国政府机构再征。政府机构对该项产品价格状况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出口国低价倾销时,即征收反倾销税。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
同样针对美国进口高粱实施的反补贴调查目前正在进行。
王贺军表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两起案件,调查程序和涉案主体都有所不同。如反倾销调查的是涉案企业价格歧视行为。反补贴则需要调查涉案国所涉补贴的存在、金额和性质。因此这两起案件虽然涉及同一产品,在同一时间立案,但初裁时间会根据各自调查进度有所不同。调查机关在完成反补贴初步调查结果后会依法依规公布裁定。
中国从美进口高粱仅次于大豆
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之前,中国高粱进口每年仅几万吨。实施玉米临储政策后,玉米托市收购价不断提高,饲料企业为降低成本转而以高粱替代玉米。自2014年起中国高粱进口大幅攀升,并在2015年时达到1070万吨。当年中国高粱进口量突破一万亿吨,进口金额高达29.7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农业展望》杂志曾刊发文章称,自2012年起,中国高粱进口量超过出口量。2014年起,中国一跃成为全球第一大高粱进口国,进口量和进口额均占全球的70%以上,进口的大部分是饲用高粱,流向饲料企业。同年,美国超越澳大利亚成为中国高粱最大的进口来源国。

同时,中国也是美国高粱的最大的出口国。
高粱是除大豆外中美贸易额第二大农产品,但是相比于美国出口到中国14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95亿元)的大豆价值,高粱在中美贸易间的占比相对很小。
百家号“智研咨询”指出,2017年中国高粱需求量890万吨,其中506万吨来自进口,进口依存度约为57%。其中,进口量的94%来自美国,贸易额约为9.57亿元。如果对自美国进口的高粱加关税,或者对美国高粱进行“双反”调查,将推升国内高粱价格。不过,由于有相当一部分高粱被用于酿酒,因而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压缩酿酒行业利润。
行业机构卓创资讯监测显示,初裁后美国高粱进口成本从1704元/吨上涨至4623元/吨,上涨2919元/吨,涨幅达到171.3%。而目前内蒙古赤峰东北优质高粱出货价3000元/吨,美国高粱港口成本是其1.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