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1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被称为对台交流窗口和“试验田”的福建厦门,10日下午对外发布“厦门版惠台措施60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贯彻落实中央各部委的“惠台31条”外,“厦门版惠台措施60条”中,更有33条创新惠台举措具有鲜明厦门特色。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厦门惠台60条’是‘惠台31条’的高度延伸,让所有台胞可以在厦门更好地生活、发展。”
设立企业可用美元注册
厦门发布的《关於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涵盖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台胞在厦门学习实习、就业创业以及居住生活共5方面内容,旨在为台胞在厦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以及促进台资企业在厦门更好更快发展。例如,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厦门设立企业时可以选择使用美元或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金,在厦门经营活动中可以享有内资企业待遇(第7条);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资讯的系统设备限期进行完善升级,实现电子台胞证在厦门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第45条);鼓励台湾同胞在厦门担任调解员、仲裁员、陪审员、缓刑考察员、执行监督员、检察联络员、法律顾问等(第49条);台湾同胞在厦门居住期间参照厦门居民标准,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53条)等。
厦门惠台措施中,“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厦门设立企业时可以选择使用美元或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金”最令吴家莹感到欣喜。吴家莹表示,目前青年人来大陆创业,或者是台企要增资,因为蔡英文政府的重重设卡,直接从台湾汇资金过来存在困难。 “现在厦门优先开放了美元注册,大幅度开放了尺度,让台湾青年人到大陆创业的路更加宽广。”吴家莹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