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10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初级法院分庭审结两宗毒品案,一名巴西女子和内地女子罪成,分别判囚十二年和九年九个月。
第一宗被告姓雷蒙多(Raimunda),女,四十八岁,巴西人,被控一项不法贩运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罪。
案情显示,二○一六年十二月,女被告认识了一名男子,并用电话通讯程式保持联络。去年九月,该男子游说女被告贩毒赚取快钱,事成可得一万二千五百美元作报酬,男友人会先给予一千二百五十美元作旅费来澳,获女被告答允。同月九日,女被告收到两个经改装的深蓝色布袋、两包以胶袋包装的白色粉末及一千二百五十美元。
两日後,女被告按指示把两包毒品放入上述深蓝色布袋,并把有关物品綑绑於双脚,更特别穿上长裙企图掩饰。女被告从巴西塔巴廷加出发,经巴西玛瑙斯、巴西圣保罗、迪拜及菲律宾马尼拉转机,同月十五日飞抵澳门国际机场。当日晚上九时四十五分,女被告经机场入境大堂进入澳门时,司警人员发现其神色慌张、双脚有异,於是上前截查揭发事件。经定量分析後,涉案“可卡因”达一千六百八十克,市值约六百六十万澳门元。
法官於宣判时指出,女被告於庭审承认指控,结合卷宗的相关证据,裁定其一项不法贩运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罪成,判囚十二年。
第二宗被告陈×,女,内地人,被控一项不法贩卖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罪、吸毒罪和不当持有吸毒器具罪。
法官於宣判时指,陈×於庭审中只承认吸毒,否认贩毒,辩称只是助相识不久的朋友保管物品,不清楚当中是毒品。合议庭经分析後认为,涉案的毒品数量大、价值高,放在一个不相熟的朋友家中并不合理,认为陈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
法官指出,陈×的数次口供均不一样,认为其认罪态度不良好。量刑方面一项不法贩卖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罪判九年六个月、吸毒罪判四个月、不当持有吸毒器具罪判四个月,三罪竞合判入狱九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