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警暗中监视穆斯林一案日前取得和解,纽约市警局承诺不会再以宗教为由实施监控。
2015年穆斯林团体在法院外示威 (图片来自youtube)
尽管前纽约市长彭博曾许诺警方不会把宗教列入政策考虑范围,但据曝出的资料显示,911以后,纽约警方出动便衣警员及线人,严密监视纽约及新泽西的清真寺及穆斯林学生组织的一举一动。此举引起了穆斯林民众的强烈不满。
2012年,非营利组织穆斯林倡导者和宪法权力中心于在纽瓦克的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他们代表个人和组织,包括企业、企业主、学生等,人们纷纷表示他们因监视受到各类伤害。这是挑战纽约市警察局监视穆斯林行动的第一起诉讼,随后又有两起类似诉讼。
原告在诉讼中称,自2002年1月以来,纽约市警察局开始监控纽约市及周边各州、特别是新泽西州穆斯林的生活。警探在穆斯林商店、学校、餐馆外都安排了秘密监控,还有20多个清真寺。据称,警察监听了布道和对话,并暗中纪录了前来礼拜的信徒的车牌号码,还在穆斯林聚集的场所外加装了摄像头,并在地图上标识出这些场所的位置。他们认为,该监视不是基于不法行为,而只是因为他们是穆斯林或被认为是穆斯林。
起诉书指,一些穆斯林店铺的生意也因为监视一事大打折扣,顾客因为知道有监控所以不来光顾,令其专业形象受损,并且,这种恐怖的气氛令人们不敢正常祈祷或谈论政治和宗教。
新泽西米德赛斯(middlesex county)郡的预备役军士哈桑(sgt. syed farhaj hassan)是本案一名主要原告。他就说,因为担心自己拿不到“安全通关证”,在预备役中的名誉受到影响,不得不减少去做礼拜的次数。
而罗格斯大学(rutgers)穆斯林学生协会成员穆罕默德在起诉书中称,他不敢在聚会中公开讨论他的信仰,因为害怕被监视或上黑名单。
达成和解后,“穆斯林拥护者”(muslim advocates)执行长贺拉(farhana khera)表示,“今天的和解标志着美国穆斯林社区的全面胜利,我们要求被执法部门平等公正地对待。我们给全国警察传达的信息很清楚也很明白:你们不能基于信仰就把别人当成嫌疑人。”
纽约市警局分管反恐与情报工作的副局长米勒(john j. miller)则表示,“纽约市,纽约市警察局和原告长期以来一直通力合作,以求达成一项解决方案,该方案提高了情报局政策和实践的透明度,同时又不妨碍我们按汉楚(handschu)指南进行合法调查的能力, 打击犯罪和恐怖主义的关键因素在于与所有社区建立并维护好伙伴关系。”
据了解,“汉楚指南”源自于一个47年前的官司。1971年,巴巴拉·汉楚(barbara handschu)协同另外15人对纽约市警察局提起上诉,指受到警察局歧视性监听。1985年,双方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纽约市警察局要建立一系列的规则,并只有在确定“未来可能发生犯罪”的情况下才能开始调查。
原告获赔的金额各不相同,有1250美金,也有5000美金,也有公司收到10000美金赔偿。最大一笔赔偿为22,500美金,给新泽西伊玛目议会(council of imams)。
该和解协议同时要求警方允许包括穆斯林居民、企业主、学生团体和神职人员在内的诉讼原告为市警局情报部门的新政策提供建议。不仅如此,原告也将为警察培训手册的部分章节提供意见,内容包括“如何在执法时不歧视”。
该协议最后仍需被法院最后批准才能生效。
。
纽约穆斯林团体遭监视一案获赔 警方诺中止“歧视性”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