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当局迟未核定台湾大学新任校长管中闵人事案,管中闵1日再度发表声明,批评“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他也强调,自己将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坚持到底。
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1月5日选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闵为新任校长,原定2月1日上任,後续却传出管中闵兼任企业独立董事、涉论文抄袭、到大陆兼职等风波,“教育部”至今未核发校长聘书。
管中闵於3月22日在脸书发出声明,要求“教育部”於3月底前决定是否聘任,莫使台湾大学陷入目前校务擘划、决策与年度财务规划产生困难的窘境。但“教育部”截至3月31日为止,仍未公布台大校长人事案的结果。
管中闵4月1日再度在脸书发表声明,声明中指出,依大学法规定,“教育部”对公立大学遴选委员会所选任之新校长,应在一定法定期限内予以聘任;“教育部”对本届台湾大学校长聘任,最迟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之最後期限。
声明中也提到,台大校务会议已於3月24日表达明确共识,对台大报请核聘由遴选委员会所选出的新校长,“教育部”应速予核示。但“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不依法核示新校长聘任案,致使台大校务决策与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
管中闵在声明最後也强调,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他定当坚持到底。
“教育部”当天则回应称,不会故意延宕人事案,但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加上行政单位有一定的作业程序,应给合理时间去检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