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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管扶贫,却利用扶贫谋私利
出生于1960年7月的冯新柱是陕西洋县人,先是在陕西省乡镇企业经贸公司干了8年,1989年进入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渐次升为副局长。
2001年,冯新柱履新铜川,历任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15年,获任副省长,分管农村、农业、扶贫、救灾等方面的工作。今年1月3日,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而落马。而就在13天前,他还赴安康市调研产业扶贫工作。
虽然分管扶贫,但中纪委在双开通报中指其“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并称此人“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
除此之外,冯新柱还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请,收受礼品、礼金,以及违反生活纪律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人的一条问题是“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今年3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指出,实践中,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有5类,其中第一类就是接受他人请托,采取打招呼、批条子、主持会议研究等手段为他人调整或提拔职务提供帮助。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前落马的大老虎中,被指“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并不鲜见,比如周本顺、黄兴国、李嘉、许前飞、盖如垠、邓崎琳等皆有此方面的问题。但像冯新柱这种受商人请托而选任干部的,却极为罕见。
有厅官的办公室主任由商人安排
商人如何能左右干部选拔任用?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的案子或许能给我们一些警醒。
当地有个姓徐的煤矿老板,腰缠万贯,在曲靖号称“黑白通吃”。他看准李云忠爱财,先后10余次送了1370多万元,再加以胁迫,使李云忠变成了“牵线木偶”。其中,徐某多次要求李云忠提拔其“推荐”的干部,李云忠都有求必应。徐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比如在2010年2月,徐某约李云忠到他家吃饭。席间徐某直接对李云忠说:“老哥,你的办公室主任不行,我给你推荐一个,周某的文字很强,人也不错。”之后,李云忠按徐某的“吩咐”,将周某调任曲靖市委组织部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