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20日电 题:台中千亿“乌龙投资案” 蓝营市议员问责林佳龙
香港中通社记者 周文菁
台中市政府日前和德商签订1100亿元(新台币,下同)的海水采矿投资案,被媒体踢爆该德商是“一人公司”,有诈验嫌疑。台中市议会蓝营22位议员日前连署要求议长召开临时会,请市长林佳龙做专案报告。国民党台中市议会党团书记长李中20日指出,林佳龙已承认没有做标准作业程序(SOP),必须为事件错失负最大责任。
国民党籍22位市议员日前共同连署建请议长尽速召开临时会,让林佳龙对台中市乌龙投资案造成声誉受损及相关行政缺失,公开向市民说清楚、讲明白,并负起政治责任。依地方制度法第34条规定,议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连署即可请议长召开临时会,连署人数已达门槛。
李中20日拜会台中市市议长林士昌商讨召开临时会的议程。因年底将举行“九合一”大选,为让现任议员都能够早日投入选战,议会原规划4月25日起召开第7次定期大会,结束後第8次立即召开,提早於9月27日结束会期;要再召开临时会时间非常紧凑。
李中接受香港中通社记者采访时形容,事情非常离谱,台中市政府的组织这麽庞大,居然该有的常识都没有,也没有经过详细的查证,合作的对象居然是“一人公司”,没有任何员工,也没有任何的专利和技术,反映当局的团队没有任何警觉性,也反映林佳龙团队好大喜功,急於将项目视为政绩作为宣传。
林佳龙日前表示,由於此案是全球台商总会长李天柒引荐,是“很熟的朋友”,所以没有作足标准作业程序。事件中的介绍人李天柒在事发後,更喊冤表示,“台湾并没有损失。”
李中批评,由於林佳龙团队处事草率,令台中市蒙羞,1100亿元的“乌龙投资案”,已沦为国际笑话,伤害台中市形象和声誉。而且现在还不能确定,事件只是单纯“被骗”还是“合谋”。如果是合谋的话,对方可以利用已签署的备忘录拿去银行贷款和集资,後果会很严重。林佳龙对台中市造成声誉受损及相关行政缺失,应负起政治责任。
台中市议会议长林士昌同意於4月16至18日加开临时会,并於清明节前召开程序委员会,讨论相关议程;林佳龙是否会亲自进行专案报告,有待程序委员会讨论。台中市政府新闻局长卓冠廷表示,对於是否召开临时会属议会职权,市政府尊重议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