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3月20日电 人大闭幕,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新制度和人事布局亦已完成。
《经济日报》社评指,此有利落实其经济政策,惟习改革开放强调的是可控,与外界期望的市场化恐有落差,而外围挑战亦不少。人事大换班是贯彻习的思路,故经济政策不会大变,只会更落力实行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稳中求进,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开放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贸易战风险正在增加、中资走出去愈来愈难、美欧央行收紧流动性等,会否影响内地经济稳定与发展,都是新班子须处理的迫切难题。
谭耀宗表示,有关“结束一党专政”的说法,可能跟基本法及宪法新修订内容有抵触,日後想参选立法会的人士要考虑。
《文汇报》社评指,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日前通过修宪,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的宪制地位。香港立法会作为香港建制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尊重、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制规定,是成为立法会议员的基本前提和核心要求,任何人主张“结束一党专政”,就是抵触国家宪法,不尊重国家的宪制秩序,当然无资格参选立法会。尊重国家宪法、维护国家宪制秩序,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和法律保障,指责这一宪制要求和责任是“箝制言论自由”、令“一国两制”荡然无存,根本是颠倒是非、危言耸听。 。
《大公报》社评指,在“一国两制”之下,很多体制上的要求和规定,特区可以有别於内地,但在宪制秩序上是没有什麽“两制”的,在特区公开鼓吹推翻中国共产党、叫嚣“结束一党专政”,肯定是违宪和违法的行为。此一荒谬局面不应再被容忍和持续下去。同样,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行会成员、司法人员等一切按基本法规定由中央任命的官员,都应该如谭志源代表所建议的那样,在宣誓就职的誓词中加入“拥护国家宪法”的誓词,这是宪制和法理之所必然。立法会议员宣誓就任和参选人资格“确认书”中同样应加入此条。基本法源於国家宪法,两者不能分割,更不可能企图以前者来抵制後者。这是必须说清楚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