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15日电 台北消息: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友人种村碧君,被控交付发票给吴核销扁的“国务机要费”,案件由法院审理中。种村碧君因不服法院裁定她限制出境而提起抗告,最高法院15日驳回。
种村碧君原名“李碧君”、“ 李淑雅”,被控於2003至2005年间,提供139张发票给吴淑珍,助吴淑珍诈领“国务机要费”共新台币542万9220元。种村碧君一审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4年徒刑,褫夺公权2年。
案经上诉,台湾地区高等法院认为种村碧君罪嫌重大,审酌种村碧君一审已被判刑4年,有相当理由认定她有畏罪潜逃的可能,且种村碧君拥台籍及日本籍,也有出境或出海而留滞海外不归之虞,为保全审判进行及刑罚执行,裁定她自1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
种村碧君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认为,种村碧君的案子虽尚未定谳,但她涉犯帮助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嫌重大,考量她有畏罪潜逃可能,确有限制出境及出海必要,原裁定并无违误,因此驳回抗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