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13日电 题:《最低基本工资法》年底出炉? 台劳动部长:不行我负责
香港中通社记者 周文菁
台湾劳动部长许铭春13日在“立法院”备询时表示,《最低基本工资法》草案最慢在今年底前就会送“行政院”;被问到如果届时没能送出,行政部门谁该负责?结果,许铭春不等一旁的台湾“行政院长”赖清德回覆,第一时间立刻说:“我负责。”
赖清德今天率“内阁”成员,赴“立法院”接受施政总质询。民进党立委江永昌质询时表示,日前劳动部回文向他表示,有关《最低基本工资法》的草案,预计今年底前就会完成,并送往“行政院”审查。
对此,许铭春证实说,劳动部除已蒐集各地最低薪资审议的机制,也已针对《最低基本工资法》草案的拟定,在北、中、南、花、东召开五场公听会,对於劳资双方的歧异也正在汇整中。因此,就立法期程来看,会按照劳动部的规划,在今年底前送“行政院”审查。
赖清德则补充,最低工资法是蔡英文的政见,不论是劳动部前部长林美珠、现任部长许铭春都会积极推动。
江永昌表示,现时社会救助法有最低生活费保障16.6万元(新台币,下同)除於12个月的1.38万元,按主计处的抚养比是1.16,所以1加1.16乘上1.38,算出来最低工资是2.98万元,这是用可支配所得加上最低生活费提案,如果劳动部有在计算最低工资,是否有将该数据纳入?
赖清德表示,这只是一个公式,2.98万不是固定数字,未来若薪水提高生活费也提高,因此不能这样计算。赖清德强调,要解决低薪问题,最低工资法只是配套之一,最重要的还是要发展经济,因为投资机会一多,工作机会就多,薪资自然就会跟着提高,这要并行不悖,不可偏废。
台湾大学社工系教授古允文接受香港中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台湾的工薪普遍处於低水平,虽然近年经济有所增长,但未能将工资拉抬上去,因此出现很多所谓“在职贫穷”。近年其他地区都有就最低工资立法的成功经验,台湾也可以效法。
古允文指出,在制定《最低基本工资法》过程中,要执政当局、劳工和资工共同协商,虽然国际间对如何设立最低工资没有统一的标准,较为常见的做法是以整体劳工的工资中位数的三分二为界线。至於最低基本工资後,会否引起失业问题,古允文相信,对於较高技术的工种不会有此问题,因为其他地区也有基本工资法,区域之间也会争夺人才,但一些技术较低的劳工有边缘化的可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