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3月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艘内地渔船,涉嫌本周三(7日)非法闯入本港大鹏湾水域,并以严重破坏海底生态的拖网方式非法捕鱼,水警扣留渔船并拘捕船上7名内地男渔民。渔护署经跟进调查後,认为有证据落案起诉渔民有关罪名。
被捕的7名内地男渔民,年龄由33岁至56岁不等。一同被扣留的渔船长约27.5米,在内地注册,现停泊马料水水警基地,船上除有拖网等捕鱼工具外,当日被截停调查时更有不少渔获。
渔护署:有证据落案起诉
本周三(7日)下午,水警在大鹏湾水域进行反非法捕鱼行动。及至当晚9时许,水警人员在吉澳以东海面发现该艘非法闯入本港水域,并非法以拖网方式捕鱼的渔船,遂将之截停调查,最终以涉嫌非法入境及非法捕鱼拘捕船上7名内地男子,并连渔船拖回马料水水警基地扣查。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高级渔业主任王卓基表示,他们接获通报後即时跟进调查事件,包括与被捕人士录取口供,初步认为有证据落案起诉他们相关罪名。
王卓基称,拖网捕鱼是一种非选择性的捕鱼方法,就像犁田一样,拖网所经之处,将所有珊瑚、石堆及河床扫毁,对海洋资源及环境造成深远影响及破坏。
根据修订的《渔业保护条例》(第一百七十一章)的附属法例,本港早於2012年12月31日起,严禁在本港水域以拖网方式捕鱼,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