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2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老字号元朗“恒香老饼家”早前入禀,指有三家公司涉嫌侵权,冒用其“恒香”商标,要求高等法院颁令,禁止该三家公司包括“恒香海鲜酒家(烧鹅专门店)”、“金恒香海鲜酒家”,及该食肆的负责公司恒辉发展实业,再影射“恒香”的中、英文注册商标,并赔偿“恒香老饼家”的损失。
入禀状指,“恒香老饼家”早於1920年代在元朗开业,原名为“恒香栈”,其後成为本港街知巷闻的“恒香老饼家”。而“恒香”在1991年起先後把“恒香”、“恒香”的中、英文注册成为商标。
恒香发现,涉案的被告在2014年至2016年,先後在元朗、大埔、沙田、马鞍山、筲箕湾、天水围等地,盗用“恒香”商标,开设“恒香海鲜酒家(烧鹅专门店)”、“金恒香海鲜酒家(烧鹅专门店)”食肆,侵犯“恒香老饼家”注册商标。入禀状要求涉事被告改名,禁止盗用恒香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