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2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23日公布经修订的《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车长最长的更次和驾驶时间,由现时不应超过14小时和11小时,缩短至不应超过12小时和10小时;车长驾驶6小时後的休息时间,由现时30分钟增加至40分钟。
运输署在过去数个月已多次与各专营巴士公司及工会会面,仔细考虑巴士工会、巴士公司和社会人士的意见,讨论及深入探讨优化现行《指引》内的安排。
对《指引》作出主要的修订包括:最长更次时间及驾驶时间分别由现时不应超逾14小时及11小时,缩减为不应超逾12小时及10小时;车长驾驶6小时後的休息时间由现时30分钟增加至40分钟;在特别更次内应有一段不少於连续3小时的休息时间;除了特别更次外,巴士公司在编排车长在3个相连更次内的总休班时间,不应少於22小时。
运输署强调,这个修订《指引》在现时的情况下,已在为乘客提供适切的服务、车长的作息时间、以及巴士公司的营运需要之间尽量取一个平衡。有关的《指引》只是工作或休息的上下限时数,运输署会继续不时检视实际情况,鼓励专营巴士公司积极作出车长编更的有效安排,以在可行情况下尽量减少车长的工作及驾驶时数,务求达致少於相关上限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