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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参议员德利马(leila de lima)提出一项法案,旨在将“同意发生性关系”(sexual consent)年龄提高到18岁,以保护年轻人免受剥削和虐待。
德利马于8月28日(周二)提交第1949号参议院法案,以修改第8353号共和国法令(republic act 8353)或1997年反强奸法(anti-rape law of 1997)。
德利马表示,将“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年龄与成年年龄保持在同一水平,可以保护“纯真的年轻人,防止性掠夺者虐待儿童,并最终保护这个国家未来的希望”。
德利马博士,“将同意年龄增至18岁,国家正在发出一个清晰的信息,年轻人将受到各种方式和不惜一切代价的保护。”
第8353共和国法令将“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年龄定为12岁。这意味着12岁的强奸受害者必须通过法庭聆讯,以确切证明他们受到性虐待。
德利马援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的声明表示,菲律宾目前的“同意发生性关系”年龄令人震惊,因为它是全球和该地区的最低年龄之一。
德利马表示,一个12岁的孩子只是一个6年级学生,几乎没有进入青春期,并且缺乏性教育。
她表示,“允许我们12岁以下的孩子自行决定是否适宜发生性关系,就像让他们蒙上眼睛在迷宫隧道中行走一样。”
众议院的对应措施仍在委员会层面待决。
儿童权利网络(child rights network)早前向众议院和参议院提出一项在线请愿书,旨在提高法定强奸的年龄。
德利马援引菲国警(pnp)的数据指,达沃市(davao)在全国范围内有最多的强奸案件,在2018年第二季度录得42起强奸案。
她表示,其次是奎松市(quezon),共有41例;马尼拉有32例、卡加鄢德奥罗市(cagayan de oro)有24例,而三宝颜市(zamboanga)有21例。
德利马提案修改“同意发生性关系”年龄至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