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女郎被指在家打印50元伪钞,五天内至少10次到后港和淡滨尼一带的便利店和零售店购买低价货品,以伪钞换真钞。
警方前天晚上发布的文告指出,本月16至20日之间接获多起报案,指有人拿着50元伪钞到零售店和便利店使用。这些商店主要位于后港和淡滨尼的组屋区。
商业调查局稽查员经搜查后,确认涉案女郎的身份,于星期天(23日)早上9时在后港2道逮捕她。警方也在女郎家中搜获两张50元伪钞、一台打印机、印刷用的纸张、文具、衣物、一张易通卡、总价值超过1200元的现金以及两个手提包。
初步调查显示,女郎相信是用家中的打印机,打印多张50元伪钞,而且至少10次用伪钞购买低价格物品,换取商家的零钱。女郎相信也涉及2月份发生的一起偷窃案。
被告林秋月昨早在国家法院被控一项使用伪钞及一项伪造钞票的罪状。
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6日下午2时40分左右,在后港8道第644座组屋的一家便利商店,用一张伪钞购买5元左右的食物。
控状也指,被告于6月在后港2道的一个单位内,打印面值50元的伪钞,并把打印出来的伪钞剪成一般50元的大小,因此触犯伪造钞票的罪行。
根据刑事法典第489节条文,若两项罪名成立,可面对长达20年监禁,另加罚款。
被告目前还押警署,并获准在还押期间外出协助调查,案展7月1日过堂。
记者昨天早上走访位于后港8道的便利店,店员虽确认被告曾在店里使用伪钞,但因案发时不是自己值班而不愿置评。
隔壁巴刹的摊贩余先生受访时则指出,两三天前便利商店女店长曾通知附近商店,指一名女郎拿了伪钞到便利店内消费,要大家提高警惕。
记者也辗转找到被告父母,他们对女儿的行为毫不知情,得知女儿被捕,母亲眼含泪水,显得十分慌张。她透露,女儿星期天下午1点30分左右突然发短信给她,说是要出国,要到7月1日才回家。
“我打电话给她,女儿说要去峇淡岛度假。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急,她却没有多说。我听得出她语气怪怪的,之后就联系不上了,所以一直都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