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业者涉嫌在公共场所无牌提供电动踏板车共享服务,一家昨天在国家法院面控,另一家也会在较迟时候被控上庭。
已被控的是电动踏板车业者telepod私人有限公司。陆路交通管理局昨天发文告说,截至本月14日,陆交局共扣押了68部telepod的电动踏板车,它们当时的停放地点包括湾景道(bayfront avenue)和欧南路等。
文告提到,陆交局曾多次向telepod发出书面警告,不能在没有获得执照或是未得到交通部长特许(exemption)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出租个人代步工具。
telepod面对两项控状,指它在去年7月14日和23日,在没有执照情况下在公共场所提供电动踏板车共享服务。它接下来相信还会被加控更多罪状。
至于另一家被调查的业者neuron mobility,截至本月14日,陆交局在莱佛士坊地铁站外和明古连街等地,扣押公司131部电动踏板车。陆交局说,已完成调查,接下来会将该公司控上庭。
提供“无车桩”共享服务的个人代步工具业者都必须申请执照。无牌业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若业者被定罪后继续违例行为,每天另罚款500元。
telepod和neuron mobility过去曾获特许,在特定地点如纬壹科技城(one-north)提供共享服务,因为当时两家公司已分别跟相关业主达成协议,不过它们不得在特定地点以外的地方推出共享服务。
据本报之前报道,包括这两家业者在内的14家公司,已在本月11日申请期限前,向陆交局申请共享个人代步工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