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军方可能不会建议解除棉兰佬岛的军管,除非修改人类安全法或反恐法,授权安全部队拘留可疑的恐布分子超过3天。
菲武装部队总参谋长加韦斯在棉兰佬岛军管措施有效期于12月31日到期前的不到1个半月发表此声明。
棉兰佬岛自2017年5月开始实施军管措施,杜特地总统此举得到了国会的同意,以镇压恐布分子,例如在2017年5月至10月占据马拉威的马巫地组织及其支持者。
加韦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的反恐法是全东南亚最弱的,它也比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弱,英澳两国都可以监禁一名可疑的恐布分子28天。”
他补充:“在这里,你需要军管措施生效才能拘留一名可疑恐布分子3天。没有军管措施,法律就是无牙老虎。”
加韦斯所指的是对反恐法的拟议修改,允许无令拘留可疑的恐布分子30天,及取消每次错误拘留每天罚款50万披索的规定。
加韦斯说:“解除军管措施将制造恐布分子能够利用的情况。如果我们的反恐法是像新加坡、马来西亚一样的强,那么,我们不需要军管措施。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他们可以拘留可疑恐布分子12个月。”
他补充:“因此,菲共—新人民军一直存在50年。我们的法律没有限制他们的后勤、招募和逮捕。”
加韦斯说,棉兰佬岛的地方政府已表示支持继续军管措施。
根据宪法,在遭受入侵或叛乱,公众安全有需要的时候,总统可以宣布实施军管60天。总统可以向国会请求延长有效期。
加韦斯说:“地方政府都赞成实施军管措施。我还没有见过有任任何棉兰佬岛地方政府官员是表示必须停止军管措施的。那是因为他们希望保持我们在维持治安与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他补充:“我们希望完成我们的胜利,我们希望我们的成果是不可逆转的。没有了军管措施,我们无法维持遏止恐布分子及设立检查站。如果我们不继续军管措施,那将为敌人制造重组的空间。”
加韦斯不建议解除棉兰佬军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