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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据周二(16日)报道,参议院的一项法案要求潜在的购车者在购买汽车前先出示停车位证明。
参议院第201号法案(停车位证明法案)是由参议员张侨伟(sherwin gatchalian)提出,目的是为了解决非法停车的问题,因为这使大岷区的交通状况恶化。
那些谎称有停车位的人士也将受到处罚。
该法案还旨在确保紧急车辆在道路上有足够的空间。
一些接受采访的菲律宾人显然不赞成该法案。
德罗萨里奥(lovely del rosario)说:“这不公平。这样的话那些想买车的人就买不了车了,因为他们没有停车位。”
瑟比托(jonie serbito)说:“这项法案针对的是平民,那些卖车的公司并不受影响。”
然而,张侨伟澄清说该法案并不打算阻止民众购买车辆。
张侨伟说:“该法案的目的不是禁止购买车辆。你可以买10辆、20辆汽车,只要你有10个、20个属于自己的停车位。”
撒卡拉延(edwin saclayan)则赞成该法案,他说:“是时候有人起草这项法案了,也许早就该这样做了。”
与此同时,通勤者安全与保护律师协会(lawyers for commuters safety & protection)会长伊顿·卢纳(inton luna)律师表示,该法案的初衷是好的,但细节仍需修改。
卢纳说,该法案不应只覆盖大岷区,而应扩大到正在面临交通拥堵的其他城镇。
他还提到,当地政府允许一些公寓楼绕过有关停车位的建筑法规规定。
他还认为,停车位的“实际证明”是必要的,仅仅提交宣誓书是不够的。
他说:“这很容易逃避,当你要申请的时候,只要随便在宣誓书上写自己有停车位就可以了,陆运署(lto)也会接受它,因为那只是要求之一。等到发现宣誓书内容是假的时候,他们才会进行罚款,但申请人实际上已经申请成功,并已经买了车。”
同样地,卢纳强调说,非法停车的问题很普遍,这是因为交通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
他说:“因为执法人员没有好好的执行我们的法律,所以很多人把车违规停在街上。”
华裔参议员提新法案 要求欲购车者先出示停车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