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门8月1日电 (记者 肖龙)澳门特区行政会8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已完成讨论《治安警察局》法律草案,将提交立法会审议。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介绍,鉴於澳门社会迅速发展,人口和旅客数量持续上升,新区不断落成及交通越趋复杂,均为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压力;此外,随着澳门口岸持续增加及规模不断扩大,即将通车的港珠澳大桥和明年底落成的青茂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必然对口岸的通关和管理进一步造成压力。为此,特区政府重新整理多个法令中与治安警察局职权相关的内容,以法律形式进行立法,订定治安警察局职责及职权制度。
法案建议治安警察局的职责基本保持不变,新增职权包括针对可能会危害机场及民航安全的不法行为、行使关於出入境及边境管制等事宜的职权、以及发出私人保安业务准照事宜。
此外,法案建议明确合作义务,规定所有公共部门、法人及自然人应向治安警察局提供所要求的协助;为履行职责,治安警察局有权查阅在行政当局、公共自治实体及被特许人的资料库内与犯罪有关的资料;法案还建议增设服刑制度,治安警察局的警务人员服刑时须与其他囚犯分开。
法案建议公布翌日起生效。(完)